2015年福州市区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补充招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下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1. 拟聘用人员须下载《2015年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材料》(见本通知附件,包含:《2015年拟聘用人员填报材料说明》、《2015年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表》、《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体检流程》),务必认真阅读《2015年拟聘用人员填报材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2. 聘用人员须于7月26日前按本通知附件中《2015年拟聘用人员填报材料说明》的要求将相关文件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
二、体检
1. 拟聘用人员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 |
集中地点 |
参加对象 |
7月28日
下午
15:00~16:00 |
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一层大厅
详细地址:台江区五一南路26号 |
·第一轮招聘递补拟聘用人员
·补充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 |
2. 拟聘用人员须认真阅读附件中的《体检流程》,在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集中,领取并填写体检表(在表格上方空白处注明:考生编号、身份证号),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不需空腹,要求随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签字笔,一寸近照一张。体检费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拟聘用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每人154元,其它人员每人114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 拟聘用人员属于2015届福州市各高校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并确定体检合格的,可免于此次的招聘考试体检。免体检对象须于7月27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将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合格专用章,并在表格上方空白处注明: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报送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611室。不能确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均须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若未参加招聘考试体检且逾期未按要求提交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复印件,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三、签订就业协议
1. 本次签订就业协议的对象为尚未就业的拟聘用人员。
2. 签订就业协议前,请拟聘用人员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3. 拟聘用市属学校的直接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区属学校的,先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再报福州市教育局确认。
4. 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表
日期 |
受理时间 |
地点 |
7月31日 |
上午 8:30~12:00
下午 15:00~18:00 |
1. 福州市教育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地点设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611办公室。
2. 各区教育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地点设在各区教育局。 |
5. 签订就业协议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
6. 签订就业协议后,拟聘用人员均须向工作人员领取《调档函》。
7. 签订就业协议须本人到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商调手续
1. 本次办理商调手续的对象为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
2. 办理商调手续所须材料:《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
3. 拟聘用区属学校的已就业人员须于7月31日到各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商调函》,并于8月8日前将经原单位及原单位主管部门签章同意调出的《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人事档案报送各区《商调函》规定的单位,以便办理审档、组织考核、调动等有关手续。
五、档案转递
未就业的拟聘用人员均须于8月8日前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新濠酒店六层,邮编:350005,联系电话:0591-83292616 87117458)。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拟于近期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务必留意,并相互转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报到
1. 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间:8月16日,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新濠酒店十五楼。
2. 拟聘用市属学校的,直接到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拟聘用区属学校的,先到报到地点进行签章确认,然后再到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
3.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未就业的拟聘用人员(毕业生)还须随带本人报到证、经福州市教育局签章确认的就业协议书。
附件:2015年拟聘用人员填报材料.rar
福州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4日